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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程环评第一次公示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 建设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程;
(2)性质:新建;
(3)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南沙三期港区横二路西侧,纵七路和纵八路之间;
(4)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占地面积约为2.94 万m2。主要内容包括堆场道路硬化、装卸设备和配套设施购置及安装。危险货物集装箱种类为:3 类、4.1 类、4.2 类、4.3 类、5.1 类、5.2 类、6.1 类、8 类、9 类,地面箱位数为216TEU。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1年,总投资估算为6587万元。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柏朗 电话:020-84528630
邮箱:gongbolang@gznict.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龙穴大道南33号(南沙三期码头)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5、提交公众意见表方式和途径
可与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发送邮件或者邮寄,也可由建设单位直接领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