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三期召开2024年保密信访档案综治反恐武装工作会议
释放危险货物堆存作业能力,南沙港区综合服务能力再提升
为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制造企业危险货物进出口需求,在广州市港务局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广州港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积极组织专家现场调研、根据相关意见逐一整改落实,通过相关安全专家评审后,率先落实《港口作业安全要求 第3部分:危险货物集装箱》(GB16994.3-2021)(以下简称新版国标),即装载8类、9类固态危险货物的集装箱,当所载货物无副危险性,包装类非Ⅰ、Ⅱ类且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时,可与普通货物集装箱混堆,大幅提升了南沙港区危险货物堆存作业能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港口服务,竭力促进外贸保通保畅。
本次新增符合GB16994.3-2021规定的第8类、9类固态危险货物混堆,涉及货物种类三十余项,有效缓解南沙港区危险品堆场资源紧缺现状。为企业畅通物流路径,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促进新能源、化工货类进出口,为地方政府稳外贸促消费,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广州港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将持续按照各级监管单位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经济发展双统筹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措施,保障港口安全生产以及优质服务。(文、图:唐一凡 严永洪)